2025年5月19日,阳江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向我站移交“潘平远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该案涉案船舶悬挂“织篢捕捞0060”船牌,木质双层渔船,船身灰色,长约16米,宽约3米,机舱内装有一台发动机,发动机无铭牌,功率不详。2025年5月19日,阳江海警局海陵工作站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该船已被阳江海警局海陵工作站依法扣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上述船舶的所有人或权利相关人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持合法证件(手续)到阳江海警局海陵工作站认领或配合处理,逾期将依法处理。(联系电话:0662-8306010)
特此公告
阳江海警局海陵工作站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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