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4日,阳江海警局海陵工作站在阳江港附近海域(21°41′49″N。111°48′30″E)巡逻时查获一艘悬挂“粤陆鱼运29188”船舶,该船船长26.6米,宽4.4米,船身蓝黑色,船上有6个白色塑料桶(2个白色空桶,4个桶装有淡黄色疑似柴油液体)。经向阳江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闸坡大队核查,无法查询该船对应的船名船号。上述物品已被阳江海警局海陵工作站依法扣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上述物品的所有权人或权利相关人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持合法证件 (手续)到阳江海警局海陵工作站接受调查或配合处理,逾期将依法处理。(联系电话:0662-8306010)。
特此公告
阳江海警局海陵工作站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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