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阳江港口海事处于2022年12月13日向阳江海警局海陵工作站移交谭文善涉嫌“无证驾驶三无船舶”一案,其中有涉案疑似“三无”船舶一艘,船上相关人员无法提供涉案船舶任何相关权属材料;该船为玻璃钢材质,蓝色,长约7.8米,宽1.8米,船上装载一台250匹马力的雅马哈发动机,该无船名船号,无船籍港,未装载货物,未发现任何船舶簿册;2023年3月16日,阳江海警局海陵工作站在阳江市海陵区人民政府网发布上述船舶认领公告,现已公告期满无人认领;2024年1月16日,经阳江市海陵区“三无”船舶联合认定小组联合认定,上述船舶为“三无”船舶。2024年2月4日,阳江海警局海陵工作站在阳江市海陵区人民政府网发布上述船舶行政处罚前告知公告,现已公告期满。根据《国务院对清理、取缔“三无”船舶通告的批复》(国函[1994]111号)第三条规定,决定给予没收涉案“三无”船舶的行政处罚。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阳江海警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广州海事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阳江海警局海陵工作站
2024年2月28日
联系人:李警官,联系电话:0662-8306010
粤ICP备2021014343号 网站标识码:44179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