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8〕11号)和《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阳办发〔2018〕2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事业单位需求及工作人员短缺状况,拟面向全区近五年(2018、2019、2020、2021、2022年)“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三支一扶”的各项政策,为海陵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基层和培养人才相结合、市场主导和政府推动相结合、政策支持和完善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依事用人、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招聘优秀人才。
三、招聘对象
面向海陵试验区近五年(2018、2019、2020、2021、2022年)“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毕业专业不限。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限海陵试验区2018、2019、2020、2021、2022年“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
6、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五、报名方式
(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3年8月27日上午9:00--8月31日下午16:00,共5天。
报名网址:https://www.sydwzk.cn/gdyjhlqzp2023
(三)报名确认:请于2023年9月2日上午9:00至9月3日下午16:00登录招聘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不能参加笔试。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9月7日上午9:00至8日下午16:00。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六、报名要求
(一)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考生按照报名网站提示的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海陵试验区“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件或其他岗位所需材料,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228076。
(二)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七、考试
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分别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书。
2、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招聘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三)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统筹考虑聘用人员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础上分别划定。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留意海陵试验区政务网站公告。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
3、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合格分数线在海陵试验区政务网站公布。
4、面试资格审核。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5、面试组织。面试由区人社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
(五)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考务工作委托阳江市阳东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八、成绩构成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题委托有资质的机构统一命题,考试结束后两周内在海陵试验区政务网站公布总成绩。
2、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区人社局另行组织面试。
九、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招录名额 1:1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分数高低依次递补人选,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责。体检具体时间在阳江市海陵试验区政务网站公告。
十、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海陵试验区政务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二、注意事项
(一)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公示情况及聘用结果可登录报名网站或海陵试验区政务网站查询。
(二)笔试、面试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进场。
(三)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监督、投诉电话:0662-3890102;咨询电话:0662-3892899;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十三、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聘用为阳江市海陵试验区事业编制内工作人员,执行国家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及各项政策。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分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2023年海陵试验区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xls.doc
阳江市海陵试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4日
粤ICP备2021014343号 网站标识码:44179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