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3日08时45分许,阳江海警局海陵工作站在闸坡港对开海域(21°35′N,111°47′E)查获一艘船长约13米,船宽约2.8米,船深约1.5米,船身为灰色,无发动机及操纵系统,无船名船号的玻璃钢船。上述涉案物品已被阳江海警局海陵工作站依法扣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上述涉案物品的所有人或权利相关人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持合法证件(手续)到阳江海警局海陵工作站接受调查或配合处理,逾期将依法处理。(联系电话:0662-8306010)
特此公告。
阳江海警局海陵工作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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