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日14时许,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支队闸坡大队在海陵岛寺仔山附近海域(N21°39.709′,E111°59.688′)查获一艘正在进行带电底拖网作业渔船,该船船名为“粤江城渔51122”。上述涉案物品已被阳江海警局海陵工作站于2022年11月16日依法扣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上述物品的所有权人或权利相关人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持合法证件 (手续)到阳江海警局海陵工作站接受调查或配合处理,逾期将依法处理。(联系电话:0662-8306010)。
特此公告
阳江海警局海陵工作站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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