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0日,阳江市公安局海陵分局移交阳江海警局海陵工作站一艘无船名号船舶,该船船长约7米,船宽约2米,船身为蓝色,玻璃钢材质。该船已被阳江海警局海陵工作站依法扣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上述涉案物品的所有人或权利相关人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持合法证件(手续)到阳江海警局海陵工作站接受调查或配合处理,逾期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阳江海警局海陵工作站
2022年7月26日
粤公网安备 441742020001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