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定S277大堤至南海I号大道景观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施工总承包(EPC)初步设计概算评审单位的公告
我局收到相关项目单位报送来的《S277大堤至南海I号大道景观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初步设计概算》,现选定该概算报告评审的评审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概算评审委托单位名称: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经济发展局
2.项目内容:S277大堤至南海I号大道景观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初步设计概算评审
3.建设规模:S277大堤至南海I号大道景观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初步设计概算,项目总投资为3146.30万元,其中工程费为2820.61万元,其他费用为248.95万元,预备费为76.74万元。
4.概算评审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5.项目公告时间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2月7日
6.项目公告期限:网上公告后7个日
二、选定概算评审单位:
网上公告期限内,在收到的报名单位中抽取其中一家达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以上的单位选定为概算评审单位。
三、评审概算服务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
1. 服务费用标准:以概算审核造价为基数再执行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规定收费标准的80%计取(最终以海陵区财政局审核的结果为准)。
2.支付方式:委托单位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经济发展局向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财政局申请预算外资金来支付。
四、报名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5.授权委托书原件
五、报名方式和地点
报名企业应在项目公告时间期限内,将报名所需资料提交到阳江市海陵岛区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经济发展局发改股)。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报名所需资料要求提交的文件,概算评审委托单位应当拒收。
六、联系人:陈秋怡 0662-3890090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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