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省财政厅的相关要求,派出检查组对海陵区审计局、海陵区经济发展局、海陵区政务服务管理中心、海陵区委党校、海陵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等5个行政事业单位开展重点检查,重要事项必要时延伸检查属下单位及追溯之前年度。行政事业单位重点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并包括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及推进和完善“小金库”治理工作情况。
检查结果表明,多数行政事业单位和会计核算较为规范,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健全,较好地执行了《会计法》和会计制度,会计信息质量进一步提升。
但检查也发现,仍有部分单位执行《会计法》和相关制度不到位,在内部控制、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部分财务管理不规范,科目使用不准确;部分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存在会计核算不实。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区财政局在集中审理、反复论证和充分听取被查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依法依规依程序下达了处理决定,责令被查单位调整账务、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督促被查单位认真整改、落实处理作出整改计划。截至目前,各被查单位对检查问题的整改基本到位。
海陵试验区财政局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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