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土地管理,认真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我区按照《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拟逐级将阳江市江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报上级政府批准实施,现公示如下:
1. 规划范围与期限:规划范围为江城区行政区划内所有土地(含高新区及海陵试验区),土地总面积779.87平方公里。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与现行规划期限保持一致。
2. 规划目标:规划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5.68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6.34万亩。
3. 发展规模:规划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9.82万亩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1.13万亩内,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6.30万亩以内。对于新增的建设用地规模应进行合理的规划布局。
4. 公告时间:2017年2月13日至2017年3月14日;
5. 公告方式和地点:
(1)网上公告:江城区人民政府网站、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政务网站、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
(2)张贴公告:江城区人民政府及行政区划内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告栏。
6. 公告意见反馈方式:
(1)发送电子邮件到:gt3107770@126.com;
(2)信件寄往:阳江市国土资源局江城分局,邮编:529500;
(3)联系电话:3101293,联系人:莫正交。
阳江市江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草案)公示图见附件。
阳江市国土资源局江城分局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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