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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海陵区污水处理费价格听证会及听证参加人、旁听人选取办法的公告
编辑日期:2016/12/08 00:00:00     来源:海陵岛政务网    阅读次数:-      [ 关 闭 ]

  我局拟于近期闸坡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举行价格听证会,对海陵区污水处理费价格调整进行公开听证。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实施细则》(粤价〔201010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参加听证会听证参加人、旁听人的选取办法公布如下:

  一、听证会听证参加人

 (一)听证参加人资格要求

  1.有一定的群众基础,能够代表一部分群体的意见;

  2.有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对污水处理相关情况和政策有一定的了解;

  3.具有一定分析问题以及语言表达能力,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正确履行代表职责;

  4.能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二)听证参加人名额及选取办法

  1.普通常住居民消费者代表4名(闸坡镇常住居民);

  2.低收入消费者代表1闸坡镇常住居民,委托产生

  3.业消费者代表2名;

  4.商业消费者代表2名;

  5.利益相关者代表2名(污水处理企业、自来水企业);

  6.专家学者代表1名(邀请产生);

  7.其他相关部门代表3名(邀请产生);

  除邀请和委托产生人员外,其他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方式产生,报名人数超过规定人数时随机抽取产生,不足名额委托相关组织推荐产生。个人报名者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近照等详细资料,邀请、委托产生的听证参加人应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三)听证会另设旁听代表3名,由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报名情况随机选取或委托产生

  二、听证会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

  1.详细阅读各类听证资料,主动向有关经营者、行业组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了解与定价听证事项相关的情况;

  2.广泛听取、收集消费者、经营者或者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并如实反映;

  3.依时出席听证会,就定价听证方案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和理由,并可以提出询问;

  4.认真审阅听证笔录并签名确认;

  5.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

  6.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遵守听证会纪律。

   三、报名时间、地点

  有意成为听证会参加人的,请1218日前向海陵区经济发展(闸坡镇文明路60号)报名。系人:张玉宇,联系电话:电话:3890862。

                         海陵区经济发展局

                         2016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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