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和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七条的规定,现将8月份我区消防抽查计划予以公告。
特此通知。
附件:8月份全区消防抽查计划
海陵区公安消防大队
2017年8月4日
粤公网安备 441742020001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