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转发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阳财社[2014]111号)的规定,现将本期(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付佩珠等19名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申领岗位补贴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18年2月22日至2018年2月27日)。如有异议,请以真实身份与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3885280、3893629。
附:
海陵试验区2017年7-12月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补贴公示.xls
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5日
粤ICP备2021014343号
网站标识码:44179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