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规范海陵湾新区海域养殖秩序,筑牢海洋生态安全屏障,我市全面启动海陵湾禁养区非法渔业设施清理整治专项行动。通过政策宣讲、正向引导、依法整治相结合的方式,争取广大养殖户理解支持,稳步推进海域生态综合治理工作。

此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指出,海陵岛东南侧海域存在养殖尾水直排、部分海域水质总氮浓度超标等问题,海洋生态治理亟须提质增效。针对整改要求,海陵湾新区提前部署,于今年2月26日启动禁养区海域非法渔业设施、碍航物专项清理工作,行动首日便完成1万平方米非法蚝排拆除作业,全域整治工作有序铺开。

海陵试验区社会事务局渔业负责人 黄汝盛:现在整个海陵湾新区的禁养范围,包括跨海大桥的安全距离,还有整个旧澳湾范围。由于之前的养殖区违背海洋功能规划,调整为交通运输区,现在也不适合再从事养殖作业。还有旧澳湾这一带,由于渔港经济区的升级改造,下一步要开展世界级渔港的建设,整个旧澳湾范围也是由传统的网箱养殖区,调整成了渔港范围内,属于渔港水域范围,也是不再适合养殖的功能。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海域属于国家所有,用海必须依法审批。在国有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活动,必须符合海洋空间规划和水域滩涂养殖规划。

阳江市自然资源局海陵湾分局海洋股股长 李芷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条规定,海域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海域所有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海域。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必须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非法占用海域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五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的罚款。

本次清理整治坚持依法依规、以人为本,杜绝简单“一拆了之”。在有序清退禁养区非法养殖设施的基础上,同步谋划海域生态修复、岸线资源保护和标准化生态养殖发展路径。通过常态化政策宣讲、耐心沟通引导,最大限度争取养殖户理解配合,平稳推进整改落地,推动海陵湾海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下一步,海陵湾新区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常态化推进非法养殖排查整治与政策科普宣传,高质高效完成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持续擦亮阳江碧海银滩生态名片,全力守护辖区蓝色海洋生态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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