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上午,海陵交警大队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辖区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责任意识,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上午九点半,活动正式开始,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姚五湖以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活动。在现场,交警部门工作人员向前来的群众派发头盔和宣传手册,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向群众和司机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着重对三轮车违法载人、酒驾、醉驾、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进行讲解。同时,提醒群众出行时自觉走斑马线,坚决摒弃交通陋习等,将安全文明出行的意识融于心、践于行,做安全文明出行的“守护者”。据统计,此次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发放头盔200多个。
据了解,12月2日是第12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海陵交警大队通过开展宣传活动,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加关注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交警海陵大队教导员 叶翔宇:今年是第十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天海陵区道安办组织应急、交通、教育、团区委进行主题宣传活动,主要是围绕“文明交通、你我同行”主题,通过现场解答、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赠送安全头盔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推动社会文明进步,推动交通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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