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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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1-01-14
主题:
关于申请宅基地问题
内容:
贵领导好!本人为海陵新盐村村民,由于外出工作多年,对村里了解甚少,想通过这里了解一些东西,望抽空解答下,谢谢。 关于宅基地的申请问题,如何申请?本村是否可以申请宅基地?是否需要花费银两进行申请?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01-14
答复时间:
2021-01-15
答复单位:
阳江市海陵区闸坡镇人民政府
答复内容:

  如果户口上有所属土地,可以申请,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由于各省的规定有些出入,具体还要到当地的土地部门进行咨询后才能确定,总的程序和步骤就是上面所述,如有其他问题,请补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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