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海陵试验区政务网站!
中文简体 中文繁体| 无障碍| 适老版
今天是:
当前位置:
女方以前结过婚,后面离婚没去拿离婚证,但有法院判决离婚书,请问需要带什么证件去登记结婚?
编辑日期:2026/09/14 11:01:48     来源:阳江市民政局    阅读次数:-      [ 关 闭 ]

问:女方以前结过婚,后面离婚没去拿离婚证,但有法院判决离婚书,请问需要带什么证件去登记结婚?

答:女方持有法院离婚判决书即可办理结婚登记,无需提供离婚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携带:双方身份证、法院离婚判决书原件、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Copyright © 2014 海陵岛政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阳江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主办 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电子政务中心 管理维护 电话: 0662-3890040 0662-3800009
  粤ICP备2021014343号     网站标识码:44179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