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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江城区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是哪些?
编辑日期:2023/10/20 11:12:03     来源:江城区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 关 闭 ]

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阳江市江城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阳江市江城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户籍在阳江市江城区的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

(四)持阳江市江城区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地为阳江市江城区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以上人员申请教师资格,需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有满足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且从未认定过教师资格的,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此类人员现场需提供本人当年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业成绩单及普通话二乙及以上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参加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可免试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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