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对象和条件
凡达到《办法》认定标准,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并由省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或地级以上市科协、科技局(委),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并称“推荐单位”)推荐的相关单位或机构,可申报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
粤公网安备 441742020001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