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沙滩资源治理和公共安全管理,对未开发沙滩(非泳区)资源进行有效保护,使沙滩资源可持续发展,以及对沙滩规划开发推广,提升沙滩资源品质,实现国有资源增值保值。现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草拟了《海陵岛公共沙滩管理服务招标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7天,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并反馈我局(联系人:戴月侵,电话:0662-3880919,传真:0662-3880553,邮箱:hldlywt@163.com)。
附件:海陵岛公共沙滩管理服务招标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海陵区旅游外侨局
2020年5月8日
附件:
为做好海陵岛公共沙滩的规范化、常态化管理,打造国际生态旅游岛,规划生态资源可持续发展,营造舒适的旅游环境,保障海滩公共安全,根据区委区管委部署,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强沙滩资源治理和公共安全管理,对未开发沙滩(非泳区)资源进行有效保护,使沙滩资源可持续发展,以及对沙滩规划开发推广,提升沙滩资源品质,实现国有资源增值保值。根据区委区管委部署,由我单位作为业主单位,采用购买社会服务形式,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服务提供方。
二、服务内容
1、公共沙滩保洁(含灾后修复);
2、非泳区沙滩安全管理。
三、服务期限
一年。即从____年__月__日起到____年__月__日止。
四、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2976168.78元/年,按季度支付,在每季度前10天内支付当季度的服务费。
五、服务范围
1、东岛片区,即原金沙滩,沙滩长度约2500米;
2、十里银滩中段,即原银海城沙滩,沙滩长度约3200米;
3、其他区域沙滩临时保洁。
六、服务标准:
1、公共沙滩保洁:海岸沙滩常态保洁;灾后沙滩修复。
2、安全管理:义务救生员劝导游客严禁在非泳区下海游泳;
3、修复和增设非泳区警示标志牌;
4、协助政府职能部门治理沙滩秩序行为。
七、服务要求
1、根据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派驻工作人员(由中标方统筹安排);
2、按合同约定做好服务范围内的管理服务工作;
3、负责对所派驻人员的工作安排、日常管理、工资支付;
4、中标方工作人员的工作用具由中标方负责配置;
5、负责因台风等恶劣天气造成的沙滩破坏进行修复;
6、负责服务范围内的安全警示设施的管理;
7、积极做好服务范围内沙滩的规划和开发推广工作。
八、监管措施
每季度对服务范围内的沙滩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如下情况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扣发当季度1%服务费:
1、沙滩存在明显漂浮物、卫生情况不达标的;
2、沙滩卫生情况被游客投诉三次以上,且经查证属实的;
3、因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造成的沙滩破坏没有及时进行修复的;
4、安全警示设施损坏没有及时修复的;
4、因中标方工作人员原因与游客发生冲突造成恶劣影响的;
5、因义务救生员没有尽到劝阻义务导致游客在非泳区下海游泳发生溺亡事故的。
海陵区旅游外侨局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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