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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海陵区增加优质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建设规划编制方案(2018-2023年)》(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8/11/07 00:00:00     来源:海陵岛政务网    阅读次数:-      [ 关 闭 ]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加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意见》(粤府办〔201767号)提出以城镇住宅小区、城市发展新区、老城改造区、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聚集区、产业聚集区、商业区等学位紧缺地区为重点,新建、改扩建一批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确保满足适龄儿童及学生学位需求,切实消除大班额及到2020年粤东西北地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92%以上,公办幼儿园占比达30%以上,全省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毛入学率达100%,巩固率达到95%以上的工作要求和任务。我局结合本区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工作实际,代起草制定了海陵区增加优质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建设规划编制方案(2018-2023年)(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全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有关意见建议可发至区教育局办公室邮箱(hl3881838@126.com,或者文稿形式送至海陵区政务服务中心5号楼二楼(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3881993/3881838)。

附件:《海陵区增加优质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建设规划编制方案(2018-2023年)(征求意见稿)

                               

                        海陵区教育局

                                2018117


附件:

海陵区增加优质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建设规划编制方案(2018-2023年)(征求意见稿)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加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意见》(粤府办〔201767号)提出以城镇住宅小区、城市发展新区、老城改造区、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聚集区、产业聚集区、商业区等学位紧缺地区为重点,新建、改扩建一批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确保满足适龄儿童及学生学位需求,切实消除大班额及到2020年粤东西北地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92%以上,公办幼儿园占比达30%以上,全省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毛入学率达100%,巩固率达到95%以上的工作要求和任务。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18-2023年增加优质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建设规划编制方案。

一、编制依据

(一)现实需要。

1.随着城镇化加快发展,造成我区镇中心区域常住人口快速增长,如海陵片区白圩、闸坡片区的人口(含外来工子女)增长明显,见表1

1:海陵区中小学近三年学生增长情况表

 

2015

 2016 

2017

平均年增长率

 

小学

初中

小学

初中

小学

初中

小学

初中

海陵区

4850

1688

4988

1606

5143

1600

2.95

0

2.我区总体学位不缺,只是镇中心区域基础教育资源供给明显不足,镇中心区域小学“大班额”现象突出,两所中心小学学位尤为紧张。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压力巨大,人民群众对优质学位的需求与现有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突显。

我区高中于2014年撤并,再加上海陵中学一期扩建完成后,校舍充足,初中学位近五年不会出现紧张。

闸坡中心小学现有学位990个,而在校生已达到1053人;海陵中心小学现有学位765个,而在校生已达到840人,出现超标准班额或大班额现象,面上小学(雄鸥小学、海鸥小学)低年级也相对出现学位不足现象,教学点学位充足,见表2

2: 海陵区2017年各小学(不包括9个教学点)欠缺标准学位情况

 学校

设定规模

现有规模 

欠缺标准学位

班数

班额

人数

班数

班额

人数

海陵中心小学

12

45

540

17

49

839

299

山白小学

6

45

270

6

14

84

0

平章小学

18

45

810

6

38

227

0

平兰小学

12

45

540

7

37

256

0

希望小学

6

45

270

6

12

74

0

观堂小学

6

45

270

6

23

140

0

下朗小学

12

45

540

6

40

238

0

丹济小学

6

45

270

6

41

247

0

北极小学

12

45

540

6

33

195

0

闸坡中心小学

18

45

810

22

48

1053

240

雄鸥小学

12

45

540

12

42

506

0

海鸥小学

12

45

540

14

39

545

5

合计

132

 

5940

114

 

4404

544

3. 全区只有一所公办园,公办幼儿园占比偏低,公办园占比仅为8.3%,没有公办幼儿教师专门编制,公办园学位紧张。我区民办园发展较好,有较为充足的学位,可以满足未来五年我区学前教育优质学位的需求。

(二)政策要求。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201748)提出“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合理规划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建设,增加城镇学校学位供给,保障适龄少年儿童就近入学”,“严格执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依法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小区配套标准化学校建设,10000户以上的居住区,必须单独配建中学;3000-5000户居住区,至少应配建一所小学。严格新建小区的规划验收,未经核实或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不得组织验收”。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签发《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1521号)要求“每4500人或以上人口区域内,预留一所6个班或以上(每班按30座计)规模的幼儿园建设用地。要求“没有达到配套标准要求的住宅小区,可采取单独选址、改建、扩建或扩大区域内其他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规模等形式配置幼儿园”。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建筑用地和出入口,具体设置应达到以下标准:见表3

3:小区居住人口与幼儿园设置

服务人口(万)

幼儿园设置班数

建筑面积(㎡)

用地面积(㎡)

0.45-0.60

6

1270

2000

0.60-0.90

9

1814

2430

0.90-1.10

12

2354

3240

1.10-1.35

15

2927

4050

二、编制原则

(一) 依法规划原则。

严格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住建部2016修改)《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2017)48号)和《广东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20172020年)》(粤教基〔201714号)进行规划。规划要求配套建设教育设施的住宅项目,教育配套设施应与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验收后无偿移交当地县级政府,县级政府应及时接收并将其办成公办学校。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城乡规划的建设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确保义务教育设施用地和建设得到有效落实。

(二) 民生优先原则。

    基础教育学位建设是关系到千家万户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工程,以十九大报告“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为引领,做到依法优先规划教育用地,全面推进基础教育学位建设,切实解决镇区目前出现的“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入公办学校难,入民办学校贵”的现状。

(三) 务实可行原则。

新建住宅小区必须落实幼儿园、中小学校建设用地,没有按照规划要求预留教育设施用地的居住建设项目,不得通过规划审批。

镇中心区域通过置换和拆并整合等方式,结合城区“三旧”改造和区域用地功能调整,确保老城区幼儿园、中小学校用地面积达到规定标准。

三、2023年海陵区初中、小学、幼儿园学位预测及规划

(一)初中学位预测及规划。

目前,全区初中在校生1600人,现有标准学位2000个,海陵中学一期扩建完成后,可再提供1200标准学位,全区初中标准学位共3200个。按户籍人口千人40座初中学位标准,我区户籍人口10万,需配4000个初中学位,但按我区人口流动实际情况和常住人口约7.8万估算,需配3100个学位即可。根据现在小学二、三、四年级的学生数及外来工随迁子女的流动人口数统计预测,2023年初中学生数达到2800人。因此我区初中学位完全能够满足未来五年的需求,不需要规划新增初中学位。

(二)小学学位预测及规划。

目前,全区小学在校生5143人,全部就读于公办学校,我区没有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现有公办学校(包括9个教学点)标准学位8370个。按户籍人口千人80座小学学位标准,我区户籍人口10万,约需配8000小学学位。根据现在海陵区计生部门提供的1-6周岁常住人口数及外来工随迁子女的流动人口数统计预测,2023年小学学生数达到7900人。按全区现有学位数可以满足未来5年学位需求,但随着城镇化加快发展、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增加以及人民群众对优质学位的需求,造成镇中心区域学校学位供给不足,出现局部区域学位紧缺,尤其是两所中心小学。针对海陵中心小学、闸坡中心小学的学位紧张情况,区管委非常重视这项民生工程,常务会议已研究迁建两所中心小学事宜,出台规划。目前已完成选址听证工作,区管委已审定同意新建海陵中心小学选址,项目正在推进之中。

(三)幼儿园学位预测及规划。

目前,全区学前教育在园(班)幼儿生数3122人,标准学位3900个,其中公办园学位350个,学校附设班学位510个。按户籍人口千人40座幼儿学位标准,我区户籍人口10万,约需配4000幼儿学位。根据海陵区计生部门提供的0-5周岁常住人口数及外来工随迁子女的流动人口数统计预测,未来5年,预测学前三年儿童数约为4100人左右。

结合小学学位规划,海陵中心小学迁建后,把该小学现址规划建设一所办公幼儿园。并规划批准设立1所民办幼儿园。

附:海陵区2018-2023幼儿园、小学学位规划表


海陵区2018-2023小学学位规划表

镇名

学校名称

2017-2018学年度现有学生情况

2020-2021学年度预测学位情况及规划

2023-2024学年度预测学位情况及规划

现有教室、功能室数(包括闲置教室)

欠缺

(功能)教室数

解决方案规划(原校扩改建、搬迁置换、新建学校)

2020

2023

学生
人数

班数

学生
人数

班数

学生
人数

班数

功能室数

教室个数

缺教室数

缺教室数

闸坡镇

海陵中心小学

839

17

915

21

965

22

6 

17

10

11 

另选址迁建海陵中心小学。2020年完成。

闸坡中心小学

1053

22

1150

26

1240

28

7

22

11

 13

复办被撤并的莳元小学作为闸坡中心小学的分校,把部分年级放置分校上课,解决大班额和场室不足问题.另选址迁建闸坡中心小学。2022年完成。

合计

海陵区2018-2023幼儿园学位规划表

镇名

幼儿园名称

2017-2018学年度现有幼儿人数情况

2023年学前教育学位            数预测情况(含托班)

现有学前教育学位数

2023年欠缺学前教育学位数

解决方案:1、中心小学内的幼儿园全部迁出选址另建独立的中心幼儿园,2、严格审批民办幼儿园,一要有规模,二要达到规范化标准,三要控制指标。

学位需求数

公办

民办

学生
人数

班数

学生
人数

班数

学位数

学位数

公办

民办

公办

民办

1

海陵区

3122

110

4100

136

810

3290

780

2970

30

320

将迁建后的海陵中心小学原校址改造成1所规模为12个班公办园。将迁建后的闸坡中心小学原校址改造成闸坡中心幼儿园,整体迁建闸坡中心幼儿园,规模15个班,较现在增加5个公办幼儿班。新增510个标准公办学位。规划批准1所规模10个班的民办幼儿园(彤心) ,新增300个标准民办学位。


四、建设项目及任务

(一)为解决海陵片区中心区域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及未来5年人口增长需求新增学位的问题,经海陵区20171228日召开第10次区管委会常务会议审核通过,计划整体迁建海陵中心小学,迁建的海陵中心小学规模36个班, 1620个标准学位,建筑面积约11340平方米,占地面积不少于60000平方米,比原校增加学位780个,预计资金投入约6000万元,争取2020年完成。目前已完成选址听证工作,听证代表将迁建的海陵中心小学选址意向定在海陵中学西南方斜对面的银海医院和毛纺厂之间地段。

(二)为解决闸坡片区中心区域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及未来5年人口增长需求新增学位的问题,计划复办被撤并的莳元小学作为闸坡中心小学的分教点,规模6个班,新增标准学位270个,把部分年级放置分教点上课,解决2020年大班额和场室不足问题。另计划选址迁建闸坡中心小学,2023年前完成。

(三)为解决海陵区学前教育未来5年人口增长需求新增学位的问题,将迁建后的海陵中心小学原校址改造成1所规模为12个班的公办幼儿园。将迁建后的闸坡中心小学原校址改造成闸坡中心幼儿园,整体迁建闸坡中心幼儿园,规模15个班,较现在增加5个公办幼儿班。新增510个标准公办学位。规划批准1所规模10个班的民办幼儿园(彤心) ,新增300个标准民办学位。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区政府统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学位建设工作,以推进教育现代化联席会议为依托,着力加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学位建设工作的领导。区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发展改革、教育、财政、国土资源、住建和规划部门、镇政府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加快推进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学位建设工作。

(二)明确责任主体。

区政府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学位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解决学校建设用地、配套设备设施和推进项目建设,负责新建、扩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公办幼儿园建设投入。规划、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真落实房地产小区配建学校和幼儿园工作。国土资源、镇政府认真落实学校、幼儿园用地及征地工作。教育、财政部门认真落实推进中小学、幼儿园项目建设工作。区政府牵头督办推进项目建设。

(三)大力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学校平等待遇,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新建、扩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规划、土地、招生等方面予以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各类专项资金安排优先考虑近年新建、扩建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解决全区学前教育学位需求问题。

(四) 加强督查落实。

区政府将定期对中小学、幼儿园学位建设工作的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包括对新建小区是否依法配套幼儿园、学校的建设;城乡建设规划是否合理预留教育发展用地;中小学幼儿园建设项目推进是否按规划进行,对存在问题是否提交联席会议讨论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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