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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区党政综合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YJ89/2018-01459 分类:
发布机构: 海陵试验区政务网 成文日期: 2018-01-09
名称: 海陵试验区消防工作“十三五”规划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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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试验区消防工作“十三五”规划

发布日期:2018-01-09  浏览次数:-

海陵试验区消防工作“十三五”规划

                     二○一七年十二月


 

一、“十二五”消防工作回顾和当前形势 …………………4

二、“十三五”消防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6

三、工作任务…………………………………………………9

四、实施保障…………………………………………………20

一、“十二五”消防工作回顾和当前形势

“十二五”期间,在区委、区管委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部门、各社区、村委的共同努力,全区消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消防安全责任更加落实。建立政府消防安全责任考评机制,健全消防安全委员会并实体化运作,各行业部门制定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责任及隐患排查整治体系,政府消防安全领导责任、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推行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全区有18家重点单位纳入户籍化管理平台。二是消防安全环境全面优化。整改销案重大火灾隐患19。先后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大排查大整治”等14个专项治理行动,共检查单位3892家,责令“三停”41家、临时查封单位62家,罚款99万元,行政拘留10人。“十二五”期间,全区共发生火灾135起,占全市的7.5%,无人员伤亡,直接财产损失60.6万元。三是公共消防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推出“六个e网”,消防行政许可全部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办结。推出有奖举报机制,推广使用“96119”火灾隐患举报平台。推出建立企业直接会商、重点企业挂点对接、中小企业定期沟通、企业需求信息部门共享等主动服务企业“四个机制”等便民利民措施。“十二五”期间,共受理行政许可项目19件。四是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有效改善。新增市政消火栓68个,总数达185个,完好率达90%;区财政投入车辆装备建设经费460多万元,购置高喷消防车1辆、水罐泡沫消防车1辆,购置个人防护、抢险救援及灭火等器材80件(套)。五是灭火救援能力不断提升。牢固树立“战斗力”标准,切实打造能打胜仗的铁军队伍,积极开展“月演练、月会操”,每月参加跨区域演练,提高部队协同作战能力。积极开展士兵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检验士兵岗位能力水平。积极开展执勤业务培训,通过一系列“实地、实装、实战”训练,部队战斗力得到明显提升。“十二五”期间,区公安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353起,出动车辆444辆次,出动警力2461人次,抢救被困人员63人,疏散被困人员221人,抢救财产价值8823.1万元,特别是成功处置台风“凡亚比”“海鸥”“彩虹”、“9.21”抗洪、“5.10”抗洪等系列重特大灾害事故。

我区消防工作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还不够完善,考核、奖惩体系尚未建立,消防工作问责制度不落实,闸坡镇政府没有实体化运作,各部门在责任落实上逐级弱化。二是火灾诱发因素依然大量存在,各种致灾因素多,火灾隐患仍大量存在,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压力大;三是基层基础建设仍显薄弱,一些基层消防管理网格空挂招牌,部分网格处于虚化空转状态,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仍欠账较多;四是公共消防安全意识有待增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投入不够,消防安全纳入基础教育、职业培训的力度不大,消防宣传教育社会化、公益化程度还比较低;五是消防警力不足、消防站点不足消防装备严重缺乏,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防火、灭火和综合应急救援任务需要。

二、“十三五”消防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

“十三五”期间,海陵区作为阳江市旅游名片,消防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创新社会消防管理,加强灭火应急救援工作,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努力建设现代化公安消防铁军,为海陵社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2020年,实现全区消防安全责任制普遍落实,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强,消防部队建设经费保障有力,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上升,公共消防环境明显优化。

——火灾防控能力全面提升。年度10万人口火灾死亡率控制在0.19人以内,坚决遏制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竭力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一般火灾事故发生。加强“三小“场所、出租屋、高层、地下、易燃易爆,人员密集型场所,五金刀剪加工企业、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监督管理。每年部署开展1个海陵区火灾防控薄软环节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力保持全区火灾形势的持续平稳。

——消防责任体系不断完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健全单位自我管理、部门依法监管、政府统一领导的社会化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明确政府、部门和社会的消防工作职责,实现镇街消防安全网格化实体化运作,推动消防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

——社会消防管理水平显著提升。推进法治消防建设,建立健全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深化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和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加强基层消防组织建设,实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消防宣传教育、社会消防管理创新“四个水平”全面提高。

——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更加完善。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和六部委《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着力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海陵区要依托阳江市完成消防专项规划编制任务,并抓好规划实施。市政消火栓按照“补齐旧账,不欠新账”原则,确保市政消防给水与市政给水管网同步规划、设计与实施,新建市政消火栓139,到2020年,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基本达标。

——消防车辆装备结构不断优化。落实《阳江市灭火救援装备建设三年计划》,按照“立足实际、按需配备、不欠新账、补齐旧账、逐年配齐”指导思想,实行各级政府分级分类分步保障,争取实现三年内满足我区消防工作基本需求。执勤中队须达到57台消防车规模,实现车辆装备更新升级。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优先配备18种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加强水上救援装备、侦检类器材等急需特种攻坚器材的配备。 

——消防经费保障机制更加完善。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以及省财政厅省公安消防总队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地方消防经费保障标准的通知》、省财政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广东省基层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的规定,落实消防业务费保障标准,完善、落实财政保障机制,拓展经费保障范围,消防业务经费逐年递增,专项资金满足建设任务需要,整体保障水平明显提升。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高。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消防宣传进机关、进家庭、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网站“七进”深入推进。消防志愿者队伍稳定发展,消防宣传公益活动广泛开展。消防知识纳入高中新生军训培训内容,消防职业教育形成规模,消防安全重点人群普遍接受消防教育培训。

——多种形式消防力量明显加强。紧跟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坚持“发展、巩固和提高”原则,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力量,深入推进规范化管理和职业化建设,努力构建以“公安消防队为主体、政府专职队和单位专职队为补充、志愿消防队为基础”的城乡消防力量体系,加快消防职业化发展进程。新建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1个,新增政府专职消防员15人,并根据工作要求完成消防文职人员配置。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1、健全消防工作责任制度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以及政府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健全具体工作制度。加强基层镇(街道)一级消防组织建设。镇街一级消防安全委员会100%实现实体化运作,实现定人定编定岗定责,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的管理、督导、考核职能。

2、落实政府领导责任。区管委、闸坡镇政府全面负责本地区消防工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负责人,落实其他负责人的消防安全“一岗双责”责任。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政府任期目标、政务督查、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切实加大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和消防安全的投入,每年至少2次将消防工作列为区管委常务会议的专题进行研究部署。区管委每年对闸坡镇政府及区直职能部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考评。推动闸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建设,定期召开会议,沟通信息,研究对策,解决问题,切实抓好本地消防安全工作。

3、完善社会责任体系。制定明晰各部门“责任清单”,长效运作消防安全前置把关、工作会商、联动执法、资源保障机制。安监、建设、教育、民政、人社、卫生、文广新、人防、旅游、市政等行政审批部门,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要严格依法审批,凡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不得核发相关许可证照。建立设计、施工、监理、维保检测等单位重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黑名单”制度。深化消防安全“户籍化”、标准化管理,督促单位完善行业消防标准、健全内部管理体系,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纠、责任自负。落实基层消防工作责任,推进镇政府、各村委、社区、自然村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明确按照“有专门机构、有专职人员、有预算经费、有办公场所”的标准,推动各地党委政府实施网格化实体运作。力争到2020年,闸坡镇人民政府建立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相关行业部门、镇政府、派出所要加强“三小”场所(小作坊、小档口、小娱乐场所)、出租屋和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监管。

4、严格工作责任追究。落实《消防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对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或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审批等方面失职渎职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发生重大、特大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单位负责人、政府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实行“一票否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全面推进现代化火患治理。

1、建立常态化隐患治理机制。聚焦当前“城中村”“三小场所”、出租屋、商(市)场、养老机构、企业员工集体宿舍、居民小区、违章建筑等场所和领域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根据指导意见,完善落实属地牵头、部门协同、单位主责的综合治理模式,最大限度降低隐患存量和火灾风险。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每日消防监督检查、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消防安保、火灾隐患举报投诉、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等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治理“六项制度”,完善政府挂牌督办重点地区机制,提高治理质量和验收效果。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整治。

2、深化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探索建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行业协会、商会联防等区域联防机制,指导社会单位建立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评价、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针对石油化工、高层地下建筑、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城市综合体和易燃易爆危险品港口码头等带有全局性的消防安全重点场所,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评估,提出针对性、综合性的整改措施。

3、推进社区和农村消防建设。按照“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和“救早、救小、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的要求,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到2017年底所有农村及社区完成微型消防站建设任务。各行政村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设置防火安全公约,制定落实消防工作例会、消防宣传、培训演练、安全检查、安全巡查等制度,全面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将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加大农村消防投入,按照《农村防火规范》的要求,加强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设立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备必要消防器材装备,增强火灾抗御能力。

(三)全面夯实公共消防基础。

1、加强城乡消防规划建设。结合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调整,在确保中心城区、建制镇城乡消防规划全部完成制修订的基础上,推动修编、落实消防专项规划。分解落实各类消防规划中确定的建设任务和建设时序,逐年研究制定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年度计划,稳步推进。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及时修订完善;规划期限届满的,重新组织编制实施;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防、灭火和应急救援需要的,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规划部门要把城市、建制镇的消防专项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等“多规合一”范畴,做到有序紧密衔接。

2、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区管委、镇政府要认真落实消防专项规划,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资金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规划部门在制定城乡规划时要完善消防安全配套功能建设,留足各类建筑防火间距,确保消防车通道等符合规定标准;水利、农业、交通运输等部门和政府应当将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农村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应当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列入年度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予以立项;市政、建设、供水、通信等部门要加强公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保证其能够正常使用。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提高城乡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加强消防供水建设。区管委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消防专项规划,建设、改造消防供水管网,保证管网管径应不小于150mm,最不利点的供水压力不应小于0.15Mpa。所有新建成区消火栓与市政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结合城市道路改造修建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池和取水点,满足消防用水需要,按照附表每年新建市政消火栓和取水点。加强消防车通道建设。结合城市路网建设,消除断头路、尽端路,城市道路、桥梁、隧道、渡口、地下管沟的设置应符合消防车通道宽度、间距、限高、承载力以及回车场地等方面的要求。加强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财政部门负责按照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需要进行经费保障。要按照国家规定补齐市政消火栓欠账,大力推进市政消防栓建设。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单位应当明确内部工作职责,确定专人负责维护管理工作,保证其完好有效。

3、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市民消防安全意识,开展消防宣传进机关、进家庭、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网站“七进”工作。全区所有机关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中小学校做到消防安全进课程、进教材;社区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至少明确1名消防宣传大使;企业员工全员参与消防安全培训;农村依托综合服务措施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场所;公安派出所、小区业主委员会等建立家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保安员消防安全培训率100%。加强特定人群的宣传教育,将消防知识纳入大学、高中新生军训培训内容。巩固消防站、博物馆等宣传阵地,建设全区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广泛开展消防自救逃生及宣传培训,推动有条件的单位、镇街、社区建立消防科普教育场所等消防文化阵地。建设“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定期推送消防工作提示信息和消防安全常识。抓好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建设。探索推动政府购买消防安全培训公共服务,借助社会中介力量推动消防宣传培训。将消防知识纳入党政机关培训课程,政府部门负责人、网格员、重点单位重点岗位人员、生产经营性场所从业人员、出租屋经营者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等群体的消防安全培训参训率达95%

(四)全面实施科技兴消战略。

1、探索消防新技术应用工作。结合海陵“十三五”经济发展战略,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消防技术装备和科研成果,重点研究解决高层、地下和大跨度、大空间建筑、大型石油化工区、灭火救援等技术性难题。加大消防基础数据与社会应急联动单位、公安、政府机关等基础数据的共享,切实提升信息辅助决策能力。

2、加强消防信息保障建设。扩容消防大(中)队的指挥调度网和公安信息网带宽至30M。建设消防大(中)队至地方政府应急中心(供水、供电、燃气、交通、环境和医疗卫生等部门)和联勤联动单位(公安、政府专职队)网络连接,带宽10M以上。依托公安机关数字群集网系统,完成350M通信网络的模数转换与对讲机更新。完善通信指挥装备建设。配备具备防水、防爆、耐高温、热成像等功能的无线图传装备。完成专网海事卫星图传设备、单兵卫星便携站等轻型化、小型化通信装备配备。

(五)全面加强灭火救援能力建设。

1、加强专业队伍建设。瞄准“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的目标,大力加强消防专业救援队伍建设,针对高层、地下、石油化工、高速公路、水域、隧道、建筑坍塌等特殊灾害,组建专业处置队伍,完善全区专业化灭火救援体系,提升处置特殊灾害事故的专业化能力。加大对专业队伍资金投入,优化装备配置,建设专业训练设施,培养专业尖刀队伍。推动将灭火救援专业队伍建设作为党委工程、政府工程,摆上突出位置,将灭火救援专业队伍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同步,并纳入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2、加快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力量。按照公益类事业单位标准建设城市和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由区管委统一招聘、统一培训后分别派驻到镇政府执勤,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要逐步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完善长效管理及保障机制,以进一步提高队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企事业单位依法建设单位专职消防队,城乡社区、行政村建设志愿消防队、消防执勤点和微型消防站,支持民间组织、个人出资建立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各镇、街明确地方消防队伍管理机构,将政府专职消防员以政府购买服务、劳动用工为主,建立健全政府专职消防队聘用、劳务、退出、保障、优抚等保障机制。2017年,闸坡镇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并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2016年、2017年,常住人口超千人的行政村、自然村按照80%100%的比例建成志愿消防队。根据《消防法》各相关企业要建立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单位专职消防队,并按照国家标准配齐执勤车辆、器材装备和人员。

3、加强灭火救援装备建设。实施《阳江市灭火救援装备建设三年计划》,按照“立足实际、按需配备、不欠新账、补齐旧账、逐年配齐”指导思想,争取实现三年内满足我区消防工作基本需求。针对海陵区高层、地下建筑密集,石油化工企业集中等特点,逐步淘汰超期服役执勤车辆,并配齐城市主战消防车、大功率泡沫水罐车、抢险救援车、云梯(举高)车、高喷车、大功率(高照度)照明消防车。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广东省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建设标准》要求,100%配齐个人防护装备、特种防护装备、抢险救援装备及灭火器材,并每年投入装备总价的10%更新消防站的装备。

4、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消防部队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依托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加强政策制度保障。区管委应确保将应急救援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要对已挂牌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就经费保障、人员编配、装备配备等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加强人员编配。区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人员编配不少于36人(公安现役消防人员不足的,由当地政府招聘专职消防队员补充)。建立完善由区管委统一领导下的消防综合应急救援专家组。强化装备设施配备。已挂牌的综合应救援队伍要达到《广东省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建设标准》要求。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安监、消防等部门共建共享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和消防石油化工专业队建设,提高海陵本级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能力。健全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区管委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制定重特大灾害事故联合处置预案,明确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队、社会联动力量的职责任务、行动要则和应急保障。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要结合辖区灾害事故特点和规律,制定应急救援预案,2017年,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及社会应急联动单位的应急预案要全部录入综合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实现“一键式”应急救援指挥调度。

实施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管委应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细化任务分工,完善保障机制,确保工作落实。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在政策制定、资金保障、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支持规划落实。

(二)强化经费保障。区管委应贯彻落实财政部《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以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提高保障标准,加大消防投入,确保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相适应。完善消防高危行业补助制度,根据财政部《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将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各类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结合实际制订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人员经费保障标准,统筹安排其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消防装备建设、信息化建设、模拟训练设施建设等重大项目争取纳入政府项目建设库,财政部门合理安排经费给予保障。

(三)强化监督检查。区管委应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消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督促落实各项工作和政策措施。

(四)强化工作问责。严格执行消防行政问责,对在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审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力量发展等方面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楚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严格火灾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1.“十三五”时期全区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规划表

          2.“十三五”时期消防车辆装备配备计划表

          3.“十三五”时期消防供水建设规划表


附件1

“十三五”时期全区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规划表

县(市、区)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海陵区

乡镇队

 

 新建1

——

——

——

 
             

 

备注:新增的城市消防站应根据实际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每站按一级普通消防站每队30人、二级普通消防站每队15人的标准配备执勤人员,现役消防队员不足的应根据任务需要招收政府专职消防员补齐;新建的乡镇消防队应根据实际按照《乡镇消防队标准》建设达标,每站按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15人、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10人标准配备执勤人员,其中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8名专职消防员、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5名专职消防员通过招收政府专职消防员完成。


附件2

“十三五”时期消防车辆装备配备计划表

年度

单位

计划配备

备注

2016年计划

海陵区

高喷消防车1辆、大功率水罐泡沫消防车1辆、116件个人防护装备。

2017年计划

海陵区

抢险救援车1辆、17套特种装备。

2018年计划

海陵区

水罐泡沫消防车1辆、10套特种装备、66件个人装备。

2019年计划

海陵区

举高消防车1辆、17套特种防护装备、115件个人防护装

2020年计划

海陵区

部分装备

附件3

“十三五”时期消防供水建设规划表

 

 

应建数

实建数

缺建数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海陵区

消火栓

324

185

139

30

27

27

27

28

备注:1、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市政消火栓间距不应大于120米,市政道路超过60米时应在道路两侧交叉错落设置。

      2、具体市政消火栓布点应以市区及各县(市、区)城乡消防规划为准。

3、滨海新区的消火栓建设应与市政道路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